南谯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2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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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 号)和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滁州市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滁分类〔20221)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在2021年龙蟠街道开展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基础上,2022 年城市建成区(即龙蟠街道、银花街道、同乐街道)实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70%,力争到2025年,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

    (二)年度目标。2022年,城区所有公共机构(含南谯政务新区、经开区、滁州高教科创城)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100%;南谯区城市建成区(即龙蟠街道、银花街道、同乐街道)实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70%

    2023年,南谯区城市建成区(即龙蟠街道、银花街道、同乐街道)实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100%2023年底前,至少选择一个小城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

    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和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年度任务高于上述年度任务时,以国家、省级和市级要求为准。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分类设施建设

    1.科学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结合实际配置简便易行、规格适宜、数量适当的分类投放装置。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按照《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统一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规范系统。

    2.合理布局分类收集点。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强转运站升级改造,鼓励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3.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运输体系,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封性好、标识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提升环卫作业企业收运装备标准,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严控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4.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深度开展资源循环再利用,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处理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积极协助市级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确定有害垃圾处置企业,谋划大件垃圾、可回收垃圾分拣站等处置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二)加强全链条管理

    1.推进源头减量。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鼓励推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积极推进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提倡绿色生活,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倡导“绿色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有利于环保的产品、设备和设施,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单独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推行各类垃圾按时段进行收运的模式,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居住区倡导“桶边值守”,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指导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合同,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4.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餐厨)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厨余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前,采取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处置试点范围内的厨余垃圾。

    5.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鼓励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支持在公共绿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优先使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三)推动全民参与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社会认识水平,激发群众自觉参与。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2.从社区抓起。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垃圾分类为载体,通过分片包干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自律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从学校抓起。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青少年为重点,编制或采购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在班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培养青少年文明习惯;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社会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就地就近开展活动。

    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作用,严格实施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动,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抓好公共机构食堂节约用餐,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发挥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5.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 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鼓励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监督。

    6.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农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立以区级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四)完善配套政策

    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体系,到 2025年底前形成南谯特色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三、工作职责

    (一)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协调各部门、属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联动机制、制定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和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等工作机制并有效落实,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区治理体系。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增强社会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发挥媒体优势,充分报道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我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成功做法,曝光负面典型。

    (四)区效能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实施考评。

    (五)区文明办: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工作,推动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文明生活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日常督查考核。

    (六)区委统战部: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七)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区直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有效服务群众。

    (八)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牵头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采取有效措施,与南谯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牵头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按照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落实。

    (九)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

    (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按照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落实限塑和过度包装工作;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置信息、做好厨余垃圾分类等垃圾分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副产品市场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区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农副产品市场、电子商务领域等监管行业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监督管理;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净菜上市;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负责组织可回收物资源回收月度登记、分析和上报工作;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推广分类垃圾处置后形成的有机肥在园林、林地、苗圃的使用工作。

    (十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馆等教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区推开,实现“进校园、进课堂”,组织对青少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分类生活技能培训和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

    (十四)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民政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和发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负责做好管辖的市民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十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做好医疗机构等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十七)南谯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污染环境防治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实施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按照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落实。

    (十八)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做好在建工地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改造范围;配合做好汽车站、公交枢纽和驾校等监管的交通运输场所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配合引导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和管理者在日常生活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九)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三星级及以上)、娱乐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利用区属媒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二十)南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将生活垃圾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申请办理选址等手续并优先安排供地,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二十一)区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资金预算;负责做好金融行业及相关金融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十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宣传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方式,谋划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法;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净菜进城工作。

    (二十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做好区重点处管理的在建工地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区重点工程在建时,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改造范围。

    (二十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培育绿色设计产品,不断完善工业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培育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二十五)区科学技术局(区科协):充分利用科普馆(室)等场所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废旧物品手工制作等活动,吸引青少年参与。

    (二十六)区供销社:负责指导系统内各类基层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工作;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服务网络。

    (二十七)区司法局:负责对区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工作。

    (二十八)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工委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九)团区委: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十)区妇联:负责引导组织妇女及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最美家庭”“绿色家庭”评选等活动的主要条件。

    (三十一)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滁州高教科创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工作,记录并汇总辖区内分类收集情况。指导、督促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选拔督导员,指导居民进行准确分类与投放,培养居民规范准确的投放行为;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推广宣传、配合设施设备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十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管行业,管分类”原则,做好本系统和管理单位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三)其他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街道、相关单位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区级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或人员,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 “三级” 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及属地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区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年度关于垃圾分类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本系统和管理单位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三)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各街道、社区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检查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各街道、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信息管理平台所需的进展情况,报送信息内容详实、数据准确,不得缺项。

    (四)加强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预算,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重点保障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宣传发动、队伍建设、长效管理等工作。根据对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情况,对各街道以奖代补。

    (五)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督查结果应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在评估考核中失分严重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由区政府领导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作懈怠、执行不力、失职渎职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附件: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一)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1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南谯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健全日常管理机构,成立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3.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包括教育、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商务等主管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副区长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季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本季度工作安排,建立月统计、季通报制度;

    4.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5.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

    6.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制度并有效执行,印发考核通报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频次每季度不低于1次;

    7.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2

     

    区委

    组织部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区治理体系。

    2.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联动机制;

    4.建立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并有效落实;

    5.建立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机制并有效落实。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二)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3

    区委

    宣传部

    1.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2.投放有创意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报、网、端、微、屏”等各种媒介宣传;

    3.每季度在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报道1次。

    4

    区效能办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南谯区区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

    2.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

    区文明办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日常督查考核;

    2.推动开展垃圾分类文明实践活动;

    3.督促指导各文明单位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6

    区委

    统战部

    1.做好宗教场所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组织民主党派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三)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7

    区直机

    关工委

    1. 建立区直机关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并有效落实;

    2. 建立定期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机制并有效落实。

    8

    区发展

    和改革

    委员会

    1.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牵头,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牵头,健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制度;

    3.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牵头,配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标识清晰规范;

    4.与南谯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牵头塑料污染治理,按照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落实。

    9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管理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健全管理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制度;

    3.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配齐管理范围内公共机构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标识清晰规范。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四)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1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按照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落实限塑和过度包装工作;

    2.配合相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3.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省级放心农贸市场推广,实施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和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努力创建一批绿色环保示范农贸市场;

    4.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限制产品过度包装规定,禁止或者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5.重点整治农副产品、食品、其他物品包装等领域,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大力减少包装材料使用;

    6.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厨余垃圾分类和规范管理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8.推进宾馆酒店(三星级以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五)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11

    区商务局

    1.负责在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电子商务领域等主管行业中推进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主管的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配置率不低于80%;

    3.在商务领域继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

    4.负责归集全区各类别可回收物的数据,回收场所(站点)、第三方回收企业的基础信息等并定期更新;

    5.贯彻落实《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建设与本地生活垃圾再生资源量相匹配的分拣中心,确保分拣能力与本地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量相适应,促进回收利用规范化运行;

    6.在商场、超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7.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

    8.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引导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打造上接前端分类、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

    9.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智能回收;

    10.推进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推动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实现“两网融合”;

    11.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收集制度,开展行业情况分析,为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2.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类宾馆、酒店、饭店等餐饮场所不主动或不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餐后打包除外),普及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六)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12

    区林业局

    负责分类垃圾处置后形成的有机肥经有关部门认证后,监督管理和协调推广其在园林、林地、苗圃的使用工作。

    13

    区教育

    体育局

    1.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学校数量占学校总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2.将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

    3.指导各地选用小学、中学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

    4.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同时全区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生活垃圾分类校园知识普及或互动实践活动;

    5.负责将教育系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6.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教育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普及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光盘行动”。

    14

    区民政局

    指导养老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和发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七)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15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1.规范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确保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

    2.依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3.做好辖区广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6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负责归集医疗废弃物产生、处置等环节重量数据,运输车辆基础信息和 GPS 信息,医疗机构、处置场所基础信息和相关监控视频;

    2.负责做好卫生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疫情期间,按照医疗废弃物要求,对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以及医院产生的废弃口罩、防护用具等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17

    南谯生态环境分局

    1.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有害垃圾中分类出来的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台账,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确保有害垃圾中分类出来的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牵头塑料污染治理,按照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落实。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八)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18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合同;

    2.将物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管理日常考核评价体系;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计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列入诚信管理;

    4.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改造范围。

    5.配合做好汽车站、公交枢纽和驾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配合、引导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19

    区文化

    旅游局

    1.负责推进全区宾馆酒店(三星级以上)、旅社等住宿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2.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区宾馆酒店(三星级以上)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3.推进旅游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三星级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

    南谯自然资源和规划分

    将生活垃圾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申请办理选址等手续并优先安排供地,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九)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21

    区财政局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充足;

    2.及时下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奖励和补助经费;

    3.配合商务部门做好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资金补助工作。

    4.做好金融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2

    区农业

    农村局

    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方式,谋划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法

    23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负责推进区重点处管理的在建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4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善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引导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企业规范发展。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十)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25

    区科学

    技术局(区科协)

    充分利用科普馆(室)等设施优势条件,每季度组织垃圾分类活动1次。

    26

    区供销社

    1.负责指导系统内各类基层组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工作;

    2.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服务网络。

    27

    区司法局

    负责对区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28

    区总工会

    1.组织各级工会工委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通过“工会之友”等工会系统平台,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十一)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29

     

     

    团区委

     

     

     

    1.组织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

    2.组织开展大型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

    3.依托系统志愿服务工作业务条线、青年之家、智慧团建、志愿汇等平台,有效整合全区青年志愿服务资源,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

    30

    区妇联

    1.动员号召广大妇女和家庭重视并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助推生活垃圾家庭分类和源头减量。

    2.积极开展相关创建和评比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妇女、家庭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022年度南谯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表十二)

    序号

    单位

    工作清单

    31

    各街道、经开区、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管委会

    1.在辖区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辖区内科教文卫等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健全日常管理机构。按照街道配备3名,社区(居委会)配备2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小区每个集中投放点配备1名专职督导员的要求配齐配强相关人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属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人)的日常指导、监督;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并有效执行;

    4.配合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关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5.建立创新奖励机制,推行“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

    6.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7.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形成经验做法;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8.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每季度召开联动会议、活动不少于2次。

    9.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基层党建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建立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机制,每季度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

    10.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每季度召开民主协商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少于1次;

    11.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每季度开展辖区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每季度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不少于2次。

     南谯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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